第一百一十一章 坐飞机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就在张川还在酝酿自己该说些什么的时候,却听见邓丽茹发出了啧的一声。
张川眼神有些发懵的看着邓丽茹,眼神之中的疑惑表示着,他现在不太明白这一声啧是什么意思。
邓丽茹插起一块煎蛋就塞进了嘴里,吃完之后才说道:“不是说男人都会酒后乱性吗?昨天晚上你怎么这么老实,睡得也太死了吧,搞得我期待的事情都没有发生。”
张川就这么紧紧的盯着邓丽茹的笑脸看着,当大脑的智商占领高地之后,张川算是反应过味儿来了。
“邓警官我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想打我就直说,朋友之间应该坦诚一些,怎么昨天晚上没有失身,你觉得你很难过?”
“我靠,张同志看来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你,我隐藏的这么深都被你发现了?”
张川翻了个白眼说道:“昨天晚上我要是真敢做什么,今天我就应该在医院里呆着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呀,邓警官?”
邓丽茹拍了拍张川的肩膀说道:“哎呀,我就喜欢你这聪明的样子,不过有些时候笨点其实挺好的,最起码能让我逮到机会不是。”
张川表示谢邀完全不用,无论是发没发生关系,无论成与没成,他既不想挨争论毒打,也不想不明不白的把自己交代出去。
两人在吃完早饭之后便分道扬镳了,离开之前邓丽茹也是再三嘱咐张川在国外一定要万分小心,毕竟国外自然是更乱的。
可张川内心却很清楚,自己要去的地方小心是没有用的,毕竟能够随便开采金山的地方,在全世界又有几个呢。
在离开之前,张川还是专门回了一趟家,将事情交代清楚之后,让自己家的老爹爹老妈妈把心放在肚子里,绝对不会再有事情。
至于张子枫,张川还罕见的拿出了一百块钱作为奖励,毕竟见义勇为这种事情如果都不鼓励的话,还指望着别人能够干什么好事吗?
讲道理,自从自己家有钱之后,张子枫的日子过得其实还是十分舒坦的,毕竟想吃什么就直接买了,吃穿用度一律不用操心,比起之前的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只不过张子枫的手里一直都没有钱,想要什么想买什么都得提前报备,不然的话他是分文没有。
张子枫看着手里的钱说道:“哥,这钱你可是给我的,我怎么花?你可不能管我呀。”
张川笑呵呵的说道:“只要你不是干什么坏事,这钱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爸妈那边我都已经说好了,绝对不会找你要的,但你要是做了坏事,你也知道你哥我的性格。”
“放心哥,我早都已经改邪归正了,保证不会做坏事的。”
张川摸了摸张子枫的脑袋说道:“我这次要出一趟远门,是去国外,回来的时候可以给你带点东西,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哥,能不能帮我带两个随身听回来,最好是最新款的。”
bb机都已经出现了,随身听这东西其实也已经开始普及了,只不过能买得起的人还是少之又少的,而且这个时候大多数都是磁带,就连光盘都少的很。
张川一口答应了下来,不过是两个随身听而已,又花不了多少钱,简单的收拾了几件衣服之后,张川便拎着行李又踏上了新的旅程。
前往南云的飞机票是早就已经定好的,如果不是为了让张川和自己完全划清界限,莫华年是有着自己的私人飞机的,什么时候起飞都行。
这个时候的飞机还是属于少数人的专利,基本上一架飞机上也不过就是二十个座位而已,能够坐在飞机上的人,那一个个都是非富即贵呀。
这服务待遇就更别提了,基本上一位空姐就服务几个人而已,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上了飞机之后,张川找到自己的座位便一屁股坐了上去,而旁边的一位老哥身材虽然略有肥胖,不过倒是有着一股书香世家的气质。
只不过这位虽然长相并不猥琐,但却一直拉着一位空姐在那聊天,聊着的内容,那基本上是男人都懂的东西。
在这么多人当中能够吸引到张川,那肯定也是因为这位有着不同寻常的地方。
其他人张川并不认识,但这位胖子他可是有着那么点眼熟,若是没有记错的话,在后世也是被称之为黄金大王的刘金荣,在全国各地连锁店就已经开了几千家。
而现在这位也不是一般的人物,手底下最起码也得有上百家的金店,势力已经遍布一整个省的那种。
想到自己这次要处理处理的事情,虽然说整个南云金矿众多,但万一正好碰到这一位的话,那估计就不好办了。
“美女我看你五官饱满,但眉头之上却有着血色,但是没有关系,我听别人说这黄金亦可消灾解难,我这正好有个戒指,不知道美女喜不喜欢呀。”
像刘金荣这样的人基本上坐飞机就是常态了,如果经常坐一架飞机的话,一些空姐基本上全都是认识的,此时被拉住的这位空姐倒也没有任何不高兴的意思,反倒那小眼神之中还带着些许的窃喜。
现在想当一名空姐的难度可比以后要高得多,几乎每一位空姐最少,那也是身材气质俱佳,再加上长相也得不错。
而他们从事这个行业,为的就是给自己找个金龟婿,毕竟能坐飞机的都是有钱人,若是能够找到值得托付的另一半,那下半辈子便是衣食无忧,荣华富贵。
刘金荣也是实在人,直接从自己衣服兜里掏出了一枚足有十多克的金戒指戴在了这空姐的手上。
“美女,我的名片呢你已经收下了,这一枚戒指,说不定解决不了你的灾祸,等下了飞机之后,若是有时间可以来我的酒店,咱们一起好好的聊聊啊。”
就从这些话来听,刘金荣恐怕并不会撩妹儿,但是他实在是太大方了,这么一个金黄黄的戒指戴在手上,谁又能够不喜欢呢?
sitemap